Hong Kong International Wedding Trade Fair 2008
|
参展细则
- 展位分配以先申请先得为原则。 ( 请参阅附随之展览馆图则。 )
- 有兴趣参展之商户需填妥「参展申请表格」,连同订金 ( 即参展费之一半 ) 径交主办机构。香港参展商可用支票支付,支票抬头请写「 雋傑國際展覽有限公司 」;外国及国内参展商则可以电汇方式支付。详情可参阅「参展申请表格」。
- 主办机构在收到参展商之订金后,将会寄出「参展商手册」予参展商。
- 参展费之余数必须在展览会开幕前一个月付清。
- 参展费之全数收据将于展览会结束后两星期内寄发给参展商。
|
|
Untitled Document
Official Travel Agent
|
Supporting Organization
|
|
|
|
|
|
|
Supporting Media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