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ong Kong International Wedding Trade Fair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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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細則
- 展位分配以先申請先得為原則。 ( 請參閱附隨之展覽館圖則。 )
- 有興趣參展之商戶需填妥「參展申請表格」,連同訂金 ( 即參展費之一半 ) 逕交主辦機構。香港參展商可用支票支付,支票抬頭請寫「雋傑國際展覽有限公司」;外國及國內參展商則可以電匯方式支付。詳情可參閱「參展申請表格」。
- 主辦機構在收到參展商之訂金後,將會寄出「參展商手冊」予參展商。
- 參展費之餘數必須在展覽會開幕前一個月付清。
- 參展費之全數收據將於展覽會結束後兩星期內寄發給參展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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